消費者風險提示
CONSUMER RISK TIPS案例:王女士因資金周轉需要,在同事的介紹下認識了自稱為貸款中介員工的張某。張某聲稱其在銀行內部有關系,可不看征信迅速放款10—20萬元,且貸款利率低。張某見王女士有所心動,遂向其推薦了一款年化利率8%的貸款產品。出于謹慎考慮,王女士未立即同意辦理,經詳細了解后發現,辦理該項業務還需額外向張某所在貸款中介公司支付息費、擔保費、服務費等金額共計7000余元,最終實際利率遠高于宣傳利率。
對此,上海銀保監局提示您:
一、識別套路,謹防陷入不法貸款中介陷阱
近年來,隨著消費觀念的轉變,“超前消費模式”大踏步地走進了大眾生活,尤其受到了年輕人的青睞。支持借款人購物、旅游、教育、留學、買車等消費用途的個人消費貸款,不僅使用靈活且辦理手續簡單,極大程度滿足了消費者的“超前消費”需求。但個人消費類貸款產品種類繁多,消費者在申貸過程中可能無法快速準確挑選出最合適的產品。這種情況下,不法貸款中介便“有機可趁”。以下陷阱套路需警惕。
一是部分不法貸款中介會以“在銀行內部有關系”“走內部審批流程”等幌子,誘騙消費者通過其辦理貸款。這些“內部操作”表面上看似迅速高效,實則與銀行并無關聯,是中介為誘騙借款人進行的虛假宣傳。廣大金融消費者切記擦亮雙眼,堅決做到不盲聽、不盲信、不盲從,謹防受騙。
二是部分不法貸款中介會以“秒放款、低利息、無抵押、高額度”為誘餌,吸引消費者辦理貸款。表面上看似“優惠便捷”,但中介從中謀取的中介服務費、高額擔保費用等,可能會導致實際綜合利率遠超貸款產品對外宣傳利率。
三是有些不法貸款中介為謀取高額費用,會不顧消費者實際還款能力,慫恿消費者從各類網絡借款平臺申請貸款,表面上看似“貼心服務”,實則只為快速斂財。消費者一定要“量力而行”,樹立“用之有節”的消費觀念,慎重對待、適度使用借貸產品,切莫盲目消費、跟風消費。否則一旦出現信用危機,不僅個人征信會受影響,還會使自己未來生活陷入泥潭。
二、掌握“三招”,有效保障自身金融權益
不法貸款中介為謀取非法利益,往往會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侵害消費者的各項合法權益,有個人貸款需求的消費者們應堅持做到以下“三要”:一要充分了解意向貸款產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全面掌握貸款條件、還款方式及要求、綜合息費成本等,并結合個人的資金資產情況、收入結構、負債能力以及個人職業規劃等各種因素,審慎選擇合適的貸款產品;二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辦理貸款申請和還貸業務,堅守合法合規底線,勿抱僥幸心理,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三要不斷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實宣傳,堅決抵制擾亂金融秩序行為,共同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shangha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01348&itemId=998
案例:某日,持卡人李某在某自媒體平臺根據廣告提示信息聯系到代理中介張某。張某得知李某希望與銀行進行協商還款,即以可申請“全額退息”為由,誘導李某繳納六千余元代理費。隨后,張某致電銀行并提供了其個人為李某偽造的貧困證明。在審核過程中,銀行發現張某所提供的證明材料落款公章存在虛假嫌疑,遂將該情況反饋至公安機關。公安排查發現,張某存在偽造人民政府公章及機關事業單位行政印章的違法行為,將其抓獲。而持卡人李某不僅面臨代理費無法追回和信息外泄等風險,還因未能及時還款被如實記錄了征信,可謂錢財和信用“兩空”。
對此,上海銀保監局提醒您:“信息外泄要警惕,虛假廣告勿輕信。詐騙手法要識別,正確維權莫丟棄?!?/strong>
一、信息外泄要警惕
不法代理中介取得消費者委托后,通常會以方便投訴為由,索取消費者個人身份信息、通訊地址、銀行卡賬戶等敏感信息。不法中介組織游走于法律邊緣,不會對其所收集的消費者敏感信息進行安全、有效地保存,部分不法代理中介甚至擅自惡意倒賣消費者個人信息、使用消費者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等。消費者應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個人身份信息和金融信息,切勿將身份證、銀行卡等單證轉交他人。
二、虛假廣告勿輕信
部分不法代理中介為了謀取不當利益,冒充律師、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財務規劃師等專業人士,通過各種渠道和平臺發布“專業退費”“征信洗白”“解決債務”等虛假廣告,編造虛假成功案例夸大宣傳,引誘消費者聯系代理機構而非金融機構,從而收取代理費、咨詢費等。消費者在接收此類信息時,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輕信“代理維權”的誘導,有效甄別虛假信息。
三、詐騙手法要識別
部分不法代理中介為牟利,偽造公文、印章或教唆消費者提供各類虛假材料,可能使得消費者面臨法律風險。還有部分不法代理中介在收取定金后,以各種理由推遲、拒絕提供“服務”,其目的只是為了占有錢財,此種行為可能涉嫌詐騙,消費者對此需高度警惕,明辨是非。
四、正確維權莫丟棄
金融消費者應合理規劃收支,量入為出,強化風險意識,提前了解自身責任與義務,切勿參與虛構事實、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更不應聽信“專業維權”的誤導。廣大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維權意識,理性維護自身權益。與銀行保險機構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應優先與銀行保險機構進行協商溝通,主動說明真實情況及合理訴求;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專門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依規求償;如發現財產、個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受到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shangha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01346&itemId=998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薄耙苑筐B老”“投資理財”等方式“套路”詐騙消費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勝防”,嚴重侵害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3年第1期風險提示,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三類養老詐騙陷阱。
案例一:“代理退?!毕葳?/strong>
不法分子非法獲取保單信息后,通過詆毀保險產品、承諾更高收益等手段,鼓動老年人退保并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待老年人陷入圈套后,不法分子不僅收取高額“代理維權”手續費,甚至侵占老年人的退保資金。
案例二:“以房養老”陷阱
不法分子打著“以房養老”旗號,誘騙老年人抵押房產購買所謂“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實際上是以老年人房產辦理抵押借款,獲取資金后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甚至揮霍。一旦資金鏈斷裂,老年人不僅無法收回本金、獲得收益,還將面臨房產被強制拍賣的風險。
案例三:“投資理財”陷阱
不法分子打著“國家扶持”“政策補貼”旗號,通過虛構投資理財項目或夸大投資收益,以“低風險、高回報”為噱頭進行詐騙。不法分子首先鼓動老年人“小額投資”,然后按時“高額返利”,進而誘使老年人追加投資金額,一旦收到大額資金便卷款跑路。
針對以上騙取老年人養老錢的三類陷阱,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老年消費者:
一、不信“偏門”不貪“小利”,提高警惕防詐騙。一方面不信“偏門”,辦理各類金融業務一定要通過正規機構和渠道;不貪“小利”,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的道理。另一方面多了解金融常識,從正規渠道了解金融產品和辦理流程,提高防范風險能力。
二、老年人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正規的“以房養老”是國家施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具體來說,就是擁有房屋完全合法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保險公司)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不法分子宣稱的“以房養老”只是假借國家政策之名行詐騙錢財之實,老年人要從正規途徑了解以房養老政策,千萬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避免落入陷阱。
三、投資理財要選擇正規機構和渠道。老年人要增強理性投資理財觀念,謹記“投資有風險”,警惕各類標榜“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理財項目,切勿受“高收益”誘惑沖動投資。投資理財要選擇正規機構和渠道,并對投資項目多方查證,謹慎對待。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03021&itemId=915&generaltype=0
近期,北京銀保監局發現部分不法分子通過偽造公文、身份證件、工作證件等方式冒用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名義,號稱建立官方回款渠道,誘導網貸平臺出借人加入QQ群、微信群并繳納“所得稅”實施詐騙。針對相關情況,北京銀保監局作出如下風險提示:
一、北京銀保監局從未設立或授權設立任何形式的網貸平臺出借人受邀通道;北京銀保監局工作人員不會以任何形式參與網貸平臺的“清退工作”。所有冒用北京銀保監局及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所謂網貸平臺“清退工作”“本息補償服務”的行為均系詐騙。
二、北京銀保監局及工作人員不會以任何形式向群眾索取費用或要求繳納“所得稅”。
如有以北京銀保監局名義,或自稱北京銀保監局工作人員聯系群眾,要求轉賬、匯款時,請廣大群眾保持高度警惕。
三、請廣大群眾認真保護個人信息,切勿輕易泄露身份信息、聯系方式、賬戶信息等,并不要隨意點擊或掃描來源不明的鏈接或二維碼。
四、廣大群眾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向我局反映核實,聯系電話:010-66021378(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04174&itemId=1850
近年來,市場上不時出現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情況,混淆消費者視聽。2022年12月,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范“銀行”字樣的使用,防范相關金融風險。北京銀保監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樹立法治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警惕和防范不法機構違法使用“銀行”字樣風險。
識風險。未經批準使用“銀行”字樣,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法律規定。《關于規范“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規定,未經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國際金融組織、中央銀行、多邊開發機構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自然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不得以營利性為目的或者以可能誤導公眾的方式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批準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情形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名稱的全稱、簡稱;商標名稱;產品、業務和服務名稱;互聯網網站名稱、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名稱等。
慎判斷。經銀保監會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名單可在銀保監會官方網站查詢。如遇陌生的金融機構,消費者可以登錄銀保監會許可證信息查詢網站(https://xkz.cbirc.gov.cn/)查詢相應的金融機構設立許可信息,還可以通過查驗“企業營業執照”證書、查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途徑,審慎判斷有關單位是否具有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資格。
懂防范。消費者要樹立法治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注意警惕和防范不法機構違法使用“銀行”字樣、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對于利用含有“銀行”字樣的商標或預核準名稱開展金融相關業務宣傳的單位、個人,消費者應當高度警惕,特別要警惕機構以注冊資金未到位、金融許可證正在辦理等為理由掩蓋其未取得金融許可的情況。若發現有單位或個人從事非法集資、虛假廣告宣傳等違法犯罪活動,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千萬不要參與不法機構的非法活動,否則受到的損失將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00217&itemId=1850
典型“陷阱”一:“代辦保險、代理退?!彬_局
“代辦保險”騙局: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對養老保險需求較大,但又不了解保險政策、不清楚辦理程序的特點,謊稱在社保局有“特殊渠道”,可通過一次性補繳享受養老退休金,或通過掛靠公司虛構勞動關系、偽造年齡等方式為未參保人員補繳、代繳社會養老保險。老年人一旦支付大額款項,不法分子便音訊全無。
“代理退?!彬_局:不法分子通過不法手段獲得保單信息后聯系老年人,通過詆毀保險公司產品、承諾更高收益,誘騙老年人退保,先收取高額手續費,待退保后再推薦老年人購買“其他理財產品”,最后人走樓空。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保險政策要了解,退保投資要防騙。一是不信“偏門”,辦理各類保險業務一定去正規機構;二是不貪“小利”,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三是多學習金融知識,了解金融產品的特征、辦理流程以及金融常識,有效增強自身風險識別能力。
典型“陷阱”二:“黑中介貸款”騙局
不法分子通過非法“小廣告”,聲稱可辦理高額透支信用卡或個人信用貸款,一旦老年人與其聯系,不法分子即以“手續費”“中介費”“保證金”等虛假理由要求老年人連續轉款。有的不法分子還以需要老年人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為由,要求老年人先往騙子賬戶內存錢。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想要貸款或信用卡,正規渠道去辦理。老年人若確有相關需求,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正規渠道申請個人貸款或獲取信用卡額度,可通過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使用金融機構官方手機APP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辦理。金融機構有嚴格的授信條件和審批手續,不會通過非正規途徑辦理業務。
典型“陷阱”三:“以房養老”騙局
不法分子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誘使老年人抵押房產以獲得資金,再用所獲資金購買所謂“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這種“抵押-借貸-理財”的方式操作流程繁、參與主體雜、投資風險高,老年人往往難以看清其中套路與風險。不法分子便利用這一點,以老年人房產辦理抵押借款,再將資金盜取使用乃至揮霍一空。一旦資金鏈斷裂,老年人不僅無法獲取收益、收回本金,還可能面臨房產被強制拍賣的風險。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賺錢買房多年功,抵押詐騙錢房空。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而不法分子所宣稱的“以房養老”與國家試行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完全無關,只是假借國家政策名義為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根本不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而往往是“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
典型“陷阱”四:“投資理財”騙局
不法分子打著“國家扶持”“政策補貼”等旗號,通過虛構投資理財項目、夸大投資收益,以“低風險、高回報”為噱頭誘騙老年人投資。不法分子往往先讓老年人“小額投資”,然后按時“高額返利”,進而引導老年人追加投資金額。一旦老年人大額投入,不法分子便消失不見。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投資理財“高收益”,血本無歸是結局。要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警惕各類標榜“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理財項目,切莫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投資理財首先要選擇正規機構和正規渠道,其次要對所投資的項目進行了解,多方查證,謹慎對待。要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了解和判斷,以防被不法分子蒙騙。
典型“陷阱”五:“收藏投資”騙局
不法分子常用“限量發行”“高額回報”“絕世珍藏”等宣傳語,吸引老年人投資一些所謂“收藏品”,并許諾在短期內會幫助老年人將“收藏品”進行拍賣以實現“收益翻番”,繼而索要“展覽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其所謂的“收藏品”只是一些外表華美的工藝品或翻版印制的紀念鈔,均不具備所宣稱的高價值,也難以再次出售回本。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收藏投資門檻高,小心騙子設圈套。涉及收藏投資,如果推銷者聲稱“藏品回購、短時間內升值、幫助出售變現”等,基本可以斷定對方是騙子。真正的收藏品投資“門檻”較高,投資者應具備相應的收藏知識,并通過正規渠道購買。
典型“陷阱”六:“養生保健”騙局
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怕生病”和迷信“專家教授”的心態,通過冒充專家身份,博取老年人信任。受騙的老年人往往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選擇花小錢信任所謂“專家”的“良藥”,在犯罪分子輪番“免費用藥”等利益誘惑下,一步步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中,最終蒙受損失。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老年消費者:保健偏方勿輕信,看病首選去醫院。不迷信“偏方”,不輕信所謂“專家”。身體不適要去正規醫院治療,如確需購買保健品,要多與子女商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00070&itemId=1850
為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北京銀保監局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八項權益要記牢,美好生活有護航。
一、虛假宣傳都別信,風險提示要看清——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金融產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金融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有利于其接收、理解的方式進行產品和服務信息披露,有權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對金融產品和服務信息的專業術語進行解釋說明,以保證能及時準確地獲取產品服務信息。
二、強買強賣后果糟,自主選擇請記牢——自主選擇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可以自主選擇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自主選擇金融產品品種或者金融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金融產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金融服務。金融消費者在選擇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時,要進行充分地比較、鑒別和挑選,有效維護自身的自主選擇權。
三、辦理業務享平等,公平交易是正道——公平交易權
金融消費者在銀行保險機構辦理業務時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權利。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時,有權要求質量保障、定價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銀行保險機構的強制交易行為。
四、金融消費千萬種,財產安全很重要——財產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依法享有財產不受威脅、侵害的權利。金融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對資金安全提供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資金不得被銀行保險機構挪用、占用。
五、合理投訴效率高,依法求償有成效——依法求償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遭受人身、財產損害,銀行保險機構在合同免責范圍外負有責任的,金融消費者享有向銀行保險機構要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請求保險公司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作出處理,不得拖延理賠,更不得無理拒賠。
六、金融素養是塊寶,接受教育早起跑——受教育權
金融消費者有接受金融消費知識教育的基本權利,特別是如何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進行維權等專業知識教育。金融消費者有權參與銀行保險機構開展的金融知識教育宣傳,有權通過消費者日常教育與集中教育活動,學習金融常識、了解金融風險,提升自身金融素養。
七、差別對待惹人惱,充分尊重不可少——受尊重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享有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享有不被歧視性差別對待的權利。金融消費者有權獲得銀行保險機構多樣化、便民化的金融服務。
八、個人資料不外傳,信息安全保障好——信息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對其基本信息與財務信息享有不被銀行保險機構非相關人員知悉、不被非法定機構和任何單位與個人查詢或傳播的權利。金融消費者不同意授權信息的,銀行保險機構不得因此拒絕提供不依賴于其所拒絕授權信息的金融產品或服務。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99978&itemId=1850
新市民作為城市發展進程中的“新鮮血液”,已成為城市發展的新希望、社會消費的生力軍、金融服務的新藍海。為幫助廣大新市民朋友樹立理性金融消費理念,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北京銀保監局特別送上一份金融消費錦囊:
一、理性消費不亂貸,防止過度負債
消費者要樹立理性借貸觀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弘揚勤儉節約美德,科學安排生活支出,根據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量入為出、理性消費。要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充分了解分期業務手續費、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過度借貸,否則可能使個人甚至整個家庭陷入債務困境。
二、合理借貸要正規,遠離信貸陷阱
消費者要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合理利用借貸產品,不要過度依賴借貸消費,更不要“以貸養貸”“多頭借貸”。若確有貸款需求,消費者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正規渠道申請貸款,可通過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使用金融機構官方手機APP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辦理。切記遠離“套路貸”“砍頭息”等不良網絡貸款,高度警惕不法分子的詐騙誘餌,尤其要警惕一些不良機構或平臺在營銷過程中混淆概念,以“免息”“零首付”等說辭隱瞞實際息費成本的行為。
三、個人信息不外泄,做好信息保護
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不設置過于簡單的銀行賬號密碼,簽訂合同、風險須知等重要文件時謹記“三不”,即不簽“空白合同”、不給隨意授權、不能“一勾到底”。特別是對于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重要信息,絕對不可隨意提供,以防個人信息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對陌生號碼、陌生鏈接、陌生賬號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維護權益要理智,識破“代理維權”幌子
消費者在購買金融機構產品或享受服務過程中若發生糾紛,可以選擇向金融機構或金融監管部門投訴,或者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如確有需要,還可按照合同約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訴訟至人民法院。切勿輕信社會上“代理退?!薄按砭S權”“掛賬停息”“征信修復”等宣傳廣告,不要把個人信息輕易提供給“代理維權機構”,更不要參與編造虛假信息、偽造證明材料等“惡意”投訴行為,以免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和財產損失。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99976&itemId=1850
尊敬的客戶:
為保證客戶權益,加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警惕、辨別真偽,遠離非法金融活動,謹防上當受騙,我司鄭重聲明:
一、小康人壽唯一官方服務熱線:400-815-6688
二、小康人壽官方網站:http://www.iamsystems.net/
三、小康人壽官方微信公眾號:小康人壽(微信號:livitlife)
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我司許可,不得以小康人壽名義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蛻羧绨l現仿冒小康人壽網站、微信、客服熱線等非法活動線索,請及時向我司舉報。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我司官方客服熱線400-815-6688進行咨詢、核實。
小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近期,有消費者反映,某些保險銷售人員為提高銷售業績,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向消費者提供與實際不符或讓人誤解的信息,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存在套路營銷、誘導消費、強制搭售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2年第5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保險銷售誤導行為。
保險銷售誤導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保險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業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通過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的方式,對保險產品的情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說明的行為。
銷售誤導行為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利。
表現一:隱瞞、混淆產品信息誤導消費者。故意隱瞞保險產品屬性,將具有相近保險責任的產品進行混淆,或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理財產品,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比如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使用保險產品的分紅率、結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標,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給消費者造成誤導,容易引發理賠爭議或退保糾紛。
表現二:暗藏搭售誤導消費者。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個別銷售人員為提高銷售業績,以折扣優惠、公司規定、核保政策為由,變相誤導消費者盲目投保高保額產品。也有部分網頁、APP操作頁面,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捆綁搭售,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等,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表現三:夸大保險責任或承諾保證收益誤導消費者。在保險產品營銷過程中,個別銷售人員介紹保險責任時斷章取義、避重就輕,夸大保險責任范圍,弱化保險責任免除等關鍵信息。比如向投保人口頭承諾“什么都能賠”,故意曲解保障范圍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理賠埋下隱患;或在銷售分紅險、投資連結險、萬能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只強調“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諾保證收益等虛假宣傳行為。
針對保險銷售誤導行為,中國銀保監會不斷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聯動相關單位齊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線、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同時,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不盲目跟風、不隨意委托、不輕信“代理退?!薄按砭S權”,謹防銷售誤導風險。
一、不盲目跟風,確認保險合同內容后再投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的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產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圍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為準,建議消費者根據自身保險需求,認真了解擬購買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保障范圍、除外責任、保費、保險金賠償或給付條件等,選擇最適合自己需求、風險承受能力和經濟實力的保險產品。注意防范營銷過程中混淆、模糊、夸大保險責任等風險。此外,在投保時,無論是線下投?;蚴蔷€上投保,繳費前一定要仔細核對投保險種,在了解合同重要條款后再投保。
二、不隨意委托,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不要隨意委托他人辦理投保,不要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個人信息,線上、線下投保務必做到本人確認,謹慎對待簽字、授權、付費等重要環節,確保自己了解所簽署或授權的協議內容。
三、不輕信“代理退?!薄按砭S權”,選擇合法合理途徑維權
如您對保險產品或服務有異議,或在購買保險過程中存在糾紛等,要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及時向保險公司投訴,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钡忍摷俪兄Z,不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不法行為。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71136&itemId=915
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專門辦理所謂“代理退?!睒I務,實則以“維權”之名騙取消費者資金,有些甚至已形成“代理退?!钡碾[蔽“黑色產業鏈”,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擦亮慧眼,識破騙局,警惕非法“代理退?!碧茁?。
套路一:假冒身份、虛假宣傳
非法“代理退?!苯M織或個人冒充監管部門、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網絡論壇、電商平臺等渠道進行虛假宣傳。
套路二:謊言欺騙、慫恿退保
謊稱消費者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存在欺詐,多名消費者已經投訴”,或欺騙消費者“繼續持有保單將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慫恿消費者進行退保。
套路三:誘導代理、非法牟利
謊稱可以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誘導消費者簽署代理退保服務協議,甚至以扣留保單、身份證件等手段對消費者加以控制,牟取高額的“代理退?!弊稍冑M、手續費。
套路四:偽造證據、要挾退保
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通過電話錄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誘騙銷售人員回復,進行虛假取證;或者通過偽造微信聊天記錄、捏造違規銷售的虛假事實,以要挾保險公司全額退保。
套路五:切斷聯系、反復施壓
切斷消費者正常維權通道,阻止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系,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采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以維權舉報為名,煽動消費者通過多次、反復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等方式向保險公司施壓。
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非法“代理退?!贝嬖谌箫L險
風險一:資金受騙受損。不法分子要求消費者支付高額手續費或繳納定金,退保后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產品以賺取傭金,同時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誘導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消費者一旦受騙,可能面臨損失難以挽回的風險。
風險二:喪失保險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費者被挑唆、慫恿終止正常的保險合同,會喪失原有的風險保障。如后續再次投保,由于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等風險。
風險三:個人信息泄露。消費者被不法分子要求提供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個人信息泄露風險。部分“代理退?!眻F伙甚至擅自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申請信用卡等,惡意透支消費者個人信用。一旦消費者想終止代理退保協議,還可能遭到騷擾、恐嚇。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非法“代理退?!币斝?,理性維權要牢記
一是了解保險,理性購買、謹慎退保。保險產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消費者應當在掌握保險常識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保險產品或服務。在購買保險產品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保障功能、除外責任、退保損失等重要產品信息。
二是認清資質,正規渠道辦理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只有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的機構,才能經營保險業務。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或辦理保險業務時,應選擇正規持牌保險公司、正規銷售渠道和正規從業人員。市場上一些機構雖然冠有“XX保險經紀”“XX保險代理”等名號,但實際并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不具備合法的保險中介資格。消費者應警惕此類機構,并可通過中國銀保監會官網“在線服務”欄目查詢確認保險機構資質。
三是理性維權,拒絕非法“代理退?!毙袨?。消費者要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在購買保險產品或享受保險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訴,主張民事權益;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糾紛的,可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通過投訴、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可根據合同約定,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謹慎辦理退保,遠離非法“代理退?!?,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虛假承諾誘導,不要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等違法行為。
四是保護隱私,防止個人信息外泄。消費者應注重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提高信息安全防護能力,保護好個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盜用給自身資金安全埋下風險隱患。如發現自身合法權益受到違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72484&itemId=1850
近年來,多品種、多元化的金融貸款業務蓬勃發展,特別是各類個人貸款,有效滿足了廣大消費者的金融需求,提升了生活品質。但相關風險也不容忽視,若不注意,可能會給個人甚至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此,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謹記“五要”“五不要”,個人貸款助力美好生活。
一要樹立正確借貸觀念。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的借貸觀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養成理性消費習慣,弘揚勤儉節約美德,科學安排生活支出,做好開源節流、量入為出。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過度依賴借貸消費。要明確自身貸款需求,根據需求確定是否需要貸款以及需要何種貸款。
二要選擇正規貸款途徑。若確有貸款需求,消費者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正規渠道申請貸款,可通過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手機APP申請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辦理。消費者應認真做好事前咨詢,全面、如實向金融機構提供材料,客觀評估自身資信狀況,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及未來收入預期確定想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金額以不超過收入的50%為宜。
三要了解借款合同約定。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借款合同條款,明晰自身權責義務,重點關注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時間、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約定、逾期還款影響等要素,尤其是合同中重點提示的部分,謹防隱形成本,確保在簽署合同前充分知悉并理解有關權利義務,避免產生糾紛。嚴格遵守借款合同中關于貸款用途的約定,如實告知貸款真實用途,并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于有意向購買貸款保證保險的消費者,一定要充分了解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的功能和特點,認真閱讀貸款合同和保險合同條款,關注相關費用并了解逾期后保險公司代償貸款、追償欠款、上報征信等情況。
四要按時歸還合同借款。借款人應遵守借款合同約定,珍惜自己的“信用名片”,按時履約還款付息,在還款日前將還款資金足額存入還款賬戶,避免因還款日未能及時足額還款產生逾期信息,而被金融機構按規定上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從而影響借款人的個人征信記錄,對其未來的貸款、出行和就業等產生不良影響。
五要理性維護合法權益。消費者如因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產生糾紛,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應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可以及時向金融機構投訴,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如果發現存在捆綁銷售、收取不合理高額服務費、違規催收貸款等違規行為的,可以向監管部門進行書面舉報。
一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消費者應樹立理性借貸消費觀念,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量力而行、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過度借貸,否則可能會使個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更不要選擇“以貸養貸”“多頭借貸”,避免因無力償還而導致債臺高筑。
二不要聽信不法中介虛假宣傳。一些不法中介宣稱有內部渠道和專業手法可以降低貸款條件、提高貸款額度或加快放款速度,通過虛假營銷宣傳、偽造申貸材料、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展業、借機牟利,不但人為抬高了融資成本,而且可能將獲取的個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有的甚至涉嫌“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潛藏極大的風險隱患。
三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消費者不要輕易將本人身份信息和借款合同信息泄露給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辦貸款相關業務,避免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經濟損失。應妥善保管好銀行卡、銀行密碼、短信驗證碼、身份證信息、銀行賬號等個人重要信息。
四不要隨意給陌生人轉賬匯款。仔細甄別以各種理由要求繳納保證金、承諾金等費用的情況,切勿盲目按照陌生人的指示進行轉賬匯款等操作。對于自稱公檢法機關電話,以各種理由要求借款人提款,并將貸款資金轉入所謂“安全賬戶”“審查賬戶”的,均為冒充公檢法詐騙,切勿相信。
五不要輕信洗白個人征信。不要輕信不法分子所謂的花錢就能洗白個人征信的騙局。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都無權隨意更改、刪除信用報告中正確展示的信用信息。如消費者認為信用報告上的個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可以向金融機構或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異議。對于不良征信記錄,則會在還清全部逾期欠款及罰息的5年后自動消除。發現征信有不良記錄時,應盡快還款,積極采取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才是正確之道。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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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保險消費者,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購買保險產品或接受相關服務時,可登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http://iir.circ.gov.cn)查詢核驗相關機構的經營資格。保險公司也應當審慎選擇合作機構,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活動。
一、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資格網上查詢方式
(一)查詢路徑。
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資格可由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查詢,網址為http://iir.circ.gov.cn。該網址也可由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的“在線服務”—“中介機構查詢”界面進入。
(二)查詢方法。
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查詢”界面按要求輸入機構名稱或機構編碼即可查詢機構資格。
二、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信息提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
提示信息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取得監管部門經營保險專業代理業務或保險經紀業務許可的法人機構名稱。
二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在監管部門完成經營保險公估業務備案的法人機構名稱。
三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在監管部門規定的監管信息系統中登記相關信息并按規定進行公開披露的分支機構名稱。
信息提示內容詳見附表《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信息提示》。
說明:因統計口徑和時點差異,附表信息可能不完整或發生更新變化。實時完整信息請查詢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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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保險是現代社會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金融市場繁榮和人們風險意識增強,保險產品與個人、社會愈加息息相關。為更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預防銷售誤導虛假宣傳等風險,減少保險消費糾紛隱患,引導社會公眾樹立科學理性投保意識,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2年第3期風險提示:提醒金融消費者掌握理性投保的五個注意要點,增強個人合法權益保護意識。
一注意:選擇有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的合規機構
購買保險第一步,就是要認清保險機構資質。消費者應從持有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的合規機構,或在保險機構辦理有效執業登記的銷售人員處辦理保險業務。銷售人員的執業登記信息,可登錄銀保監會官網-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查詢。要特別注意的是:以“xx互助”“xx聯盟”“xx統籌”等為名的非保險機構推出的互助活動,不是保險或互助保險,不要與商業保險混淆。如有互助計劃、機動車“交通安全統籌”等以互助保險名義或保險名義進行宣傳,屬于誤導公眾,經營此類業務的機構并非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且部分經營組織的業務模式不可持續,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損失,蘊含較大風險。
二注意:了解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重要條款,防范銷售誤導風險
保險產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圍均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為準,消費者應當清楚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費繳納、保險金如何賠償等,切勿“望文生義”“一勾到底”或是隨意跟風購買,注意防范營銷過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險責任、夸大保險責任、虛假宣傳等風險。在投保過程中,無論是線下購買或是在互聯網平臺購買,消費者均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對特別提示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費繳納、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退保損失、風險告知等合同重要條款應明確理解后再簽字,以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三注意:積極配合可回溯、“雙錄”、回訪等環節,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為規范保險銷售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出臺了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金融機構銷售“雙錄”等規定。同時,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應在猶豫期內對合同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向投保人確認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猶豫期、退保損失等重要內容??苫厮?、“雙錄”、回訪等規定是對保險機構和保險銷售人員的監督,督促其依法依規履行銷售過程中的合同內容說明、免責條款提示、風險告知等義務,也是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消費者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告知、如實答復回訪問題,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詳細解釋。
四注意:正確認識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不被“高收益”誤導
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兼具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儲蓄功能,不同保險產品對于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儲蓄功能側重不同,此類產品具有保單利益不確定等特征,但本質上仍屬于保險產品,產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消費者不宜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面比較,也不應輕信只強調“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諾保證收益等不實宣傳行為。此外,保障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均設有猶豫期。在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保單工本費以外,將退還全部保費。
五注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若發現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銷售等違規行為,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應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及時向保險公司投訴,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如果涉及要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
消費者要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钡忍摷俪兄Z,不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不法行為。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48859&itemId=4100
近期,我會監測到有不法網站假冒銀保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發布帶有“銀保監會認證”“中國銀保監會”等不實信息內容,并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名義實施詐騙。上述詐騙行為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損害監管機構聲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2年第4期風險提示,提示金融消費者要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如發現此類涉嫌詐騙犯罪線索,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報案或反映。
一、中國銀保監會從未設立或授權設立所謂回款渠道,一旦發現此類情況,請立即報案或反映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從未設立或授權設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中國銀保監會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法依規對全國銀行業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各銀保監局作為中國銀保監會的派出機構,在中國銀保監會的授權范圍內履行監管職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是金融監管機構職責,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會向消費者收取任何名目費用。
若有以“中國銀保監會”“銀保監會認證”等名義,或自稱中國銀保監會、某銀保監局的工作人員聯系消費者,假借監管權威要求轉賬、匯款、交費等行為,消費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向中國銀保監會或當地銀保監局反映,中國銀保監會及各銀保監局聯系電話可通過官網www.cbirc.gov.cn查詢,相關情況也可通過撥打12378熱線反映。
二、中國銀保監會多次提醒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警惕套取信息、轉賬、收費等行為,通過取得金融業務經營許可的機構獲取金融服務
不法分子常常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義欺騙群眾,編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費者急于回款、挽回損失等心理,以達到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消費者要謹防“回款”類詐騙侵害。
我會多次發布過有關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銀行卡密碼、短信驗證碼、身份信息等個人敏感信息;小心不明身份人員提出的轉賬、收費、充值要求,防范連環詐騙套路;對不明來源的“小道消息”“內部消息”以及網站信息、微信群信息等網絡平臺傳播的非官方發布信息,要提高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避免誤入騙局,受到“回款”類等各種詐騙手段的侵害。
類似的詐騙手法有針對P2P網貸機構出借人的“回款”詐騙、“官方回款”詐騙以及“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絡貸款”“解債上岸”“代理退?!薄鞍讞l代償”“銀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費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損失等心理特點,侵害消費者信息安全、財產安全,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廣大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性借貸觀念,通過依法取得金融業務經營許可的機構獲取金融服務,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請立即向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報案或反映。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鏈接網址: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56201&itemId=4100
近年來,一些非法組織或個人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推出“代理投訴”“代理退?!薄按硖幹眯庞每▊鶆铡钡?/span>所謂“代理維權”服務誘騙消費者,名為代理維權,實則牟取非法利益,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擦亮慧眼,警惕非法“代理維權”陷阱。
陷阱第一步:非法“代理維權”組織或個人利用網絡論壇、微信朋友圈、網購平臺、短視頻等渠道,冒充法律工作者騙取消費者信任,打出“全額退?!薄靶迯驼餍拧薄疤訌U債務”“全額免息”等幌子,發布幫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退息、逃避債務等的虛假案例,誘騙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
陷阱第二步:向消費者收取高額的“代理維權”咨詢費、手續費,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保單、銀行卡、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
陷阱第三步: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慫恿或替代消費者編造事實、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訴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訴話術,以消費者代理人的身份向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投訴。
陷阱第四步:切斷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系,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采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一些非法代理維權組織甚至采取誘騙、恐嚇等手段阻止消費者與金融機構正常協商,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
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不當維權面臨“四大風險”。
風險一:糾紛解決遭阻礙。“代理維權”的組織和個人一般不具備法律執業資格,對法律條文引用經常有明顯錯誤。其通過編造或歪曲事實進行惡意投訴,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不僅侵占消費者正當的維權渠道和資源,阻礙消費糾紛正常解決,還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甚至涉嫌違法犯罪。
風險二:信息泄露隱患多。“代理維權”的組織和個人一般會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給消費者造成個人信息被泄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風險。有些團伙甚至擅自、惡意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申請信用卡等。如果消費者想終止代理協議,還可能遭到騷擾、恐嚇。
風險三:經濟負擔更沉重。“代理維權”的組織和個人除收取高額的咨詢費、手續費外,還可能通過掌握消費者的銀行卡賬戶,截留侵占資金。同時,非法代理退保會使消費者處于退保后無保險保障的狀況,而非法代理信用卡維權則一般采取拖延償還信用卡欠款的方式進行,往往導致消費者需承擔逾期滯納金及罰息等后果。
風險四:征信污點影響大。當前,貸款、信用卡使用記錄等均已納入征信范圍。如果消費者輕信“代理維權”組織和個人的教唆,采取暫?;蚓芙^還款等行為,很可能因逾期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對后續申請銀行貸款、買房、買車甚至就業等產生不利影響。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侵害,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
一是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廣大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說辭誘導。如,購買保險產品要符合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經濟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貸款類產品應考慮借貸成本和還款能力,投資理財產品時應符合自身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
二是拒絕非法代理維權行為。非法代理維權組織或個人以“代理維權”之名,捏造事實、違背合同約定,不僅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突破法律底線。消費者應珍惜個人信用,警惕參與非法“代理維權”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不輕信虛假承諾,拒絕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惡意投訴。
三是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在購買金融機構產品或享受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機構投訴,主張民事權益。若消費者未能與金融機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可以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通過投訴、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是防止個人信息外泄。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保護好個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現信息外泄、信息盜用等風險,給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隱患。如發現合法權益受到不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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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信用卡、小額信貸等個人消費信貸服務與各種消費場景深度綁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減輕了即時的支付壓力,但消費者若頻繁、疊加使用消費信貸,易引發過度負債、征信受損等風險。近年來,時有消費者投訴反映過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或違約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誘導消費者以貸款或透支方式預付費用,后因各種原因不能持續經營,導致消費者不僅無法享受本已購買的服務,還要面臨還款壓力和維權困難。對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2年第2期消費者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范過度信貸風險。
一是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警惕營銷過程中混淆概念,誘導消費者使用信用貸款等行為,比如,以“優惠”等說辭包裝小額信貸、信用卡分期服務;或是價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貸款或分期服務年化利率等;還有的在支付過程中故意誘導消費者選擇信貸支付方式。若消費者自我保護和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不注意閱讀合同條款、授權內容等,簽約授權過程比較隨意,容易被誘導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
二是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利用大數據信息和精準跟蹤,一些機構挖掘用戶的“消費需求”后,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實際情況,過度營銷、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致使消費者出現過度信貸、負債超出個人負擔能力等風險。消費者應該知道,使用消費信貸服務后,需要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本金和息費,信用卡分期、信用貸款等息費未必優惠,折合年化費率計算后的綜合貸款成本可能很高,過度信貸易造成過度負債。
三是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于非消費領域。誘導或默許一些消費者將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于非消費領域,比如買房、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消費者違規將消費信貸獲取的資金流向非消費領域終需承擔相應后果,“以貸養貸”“以卡養卡”不可取。
四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一些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未經消費者同意或違背消費者意愿將個人信息用于信用卡業務、消費信貸業務以外的用途;不當獲取消費者外部信息等。以上過度收集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要了解消費信貸的有關政策和風險,防范過度信貸透支消費風險,提高法律意識,保護合法權益。
一、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服務
根據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了解分期業務、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樹立科學理性的負債觀、消費觀和理財觀。
二、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信貸服務,不把消費信貸用于非消費領域
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無節制地超前消費和過度負債,選擇正規機構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警惕貸款營銷宣傳中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息費標準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于購買房產、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非消費領域。
三、提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
在消費過程中提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信息。不隨意委托他人簽訂協議、授權他人辦理金融業務,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旦發現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要及時選擇合法途徑維權。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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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42688&itemId=4100
“零門檻”“無抵押”“零利息”,這樣的網絡貸款可信嗎?隨著開學季到來,大學生們的消費需求高漲,一些不良網貸趁虛而入,如果不注意辨別容易上當受騙,致使個人資產和信譽受損,甚至因惡意催收導致嚴重后果。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學生,準確識別不法分子典型套路,遠離校園不良網絡貸款侵害。
套路一:網絡平臺“零息”貸款陷阱。一些互聯網小額貸款機構和科技公司合作,通過“日息低”“零利息”等虛假宣傳,誘導大學生過度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其實,所謂“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還有“服務費”“手續費”“逾期計費”等各類隱性成本,此類宣傳故意模糊實際借貸成本,產品綜合息費率水平可能很高,且一旦逾期還會產生高額費用。
套路二:網絡平臺惡意催收。部分大學生在非正規的互聯網平臺貸款后,一旦逾期未還款,自己和身邊的家人朋友可能遭受短信、微信、電話的騷擾,以及侮辱、恐嚇、威脅及暴力催收。此外,網絡平臺可能采取冒充公檢法催收等形形色色的手段惡意催收,極易引發一系列家庭和社會問題。
套路三:注銷“校園貸”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冒充互聯網平臺客服,利用非法渠道獲取的個人信息,在電話中準確報出大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貸款、家庭住址等信息。在大學生放松警惕后,不法分子謊稱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需要緊急配合注銷校園貸賬號,否則會影響個人征信、產生高額滯納金等,其最終目的是誘騙大學生在貸款平臺貸款后將資金轉至騙子賬戶。
套路四:“元宇宙”“區塊鏈”網絡陷阱。目前網絡上出現一些“小游戲”,假借“元宇宙”“區塊鏈”等概念進行炒作,宣稱“邊玩游戲邊賺錢”“投資周期短、收益高”,誘騙學生通過兌換虛擬幣、購買游戲裝備等方式進行投資,甚至誘騙無經濟基礎的學生向網絡平臺貸款用于投資,最終卷款跑路。
這些校園不良網絡貸款背后隱藏著極大的危機。有的學生面對還款壓力,選擇“以貸養貸”“多頭借貸”,從而債臺高筑;還有的學生因無力償還,長期遭受暴力催債,身心受到巨大侵害。
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學生:理性消費“不亂貸”,美好青春不負債。
一是理性消費不亂貸,莫讓“開學季”變成“欠錢季”。要樹立理性借貸消費觀念,提高網貸風險防范意識,弘揚勤儉節約美德,科學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不給校園不良網絡貸款留下可乘之機。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要有正確評估,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過度借貸,否則會使學生個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
二是合理借貸要正規,莫把“假李鬼”當成“真李逵”。合理發揮借貸產品作用,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過度依賴借貸消費,更不要“以貸養貸”“多頭借貸”。若確有借錢需求,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金融服務??赏ㄟ^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或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咨詢辦理。切不可輕信不法分子的詐騙誘餌,讓校園不良網絡貸款鉆空子。
三是尋求救濟要理智,莫使“校園貸”變成“校園害”。
校園不良網絡貸款就像潘多拉魔盒,同學們不要為了自己的不合理欲望去觸碰它。如果不幸遭遇了不良網絡貸款,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受不法分子脅迫或采取極端解決方式,而是要積極保留證據,保持與家長和學校的密切溝通,必要時選擇報警處理,借助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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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42691&itemId=1850
當前,我國已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為了減輕兒女負擔、更好安享晚年,希望通過投資理財讓自己的“養老錢”保值增值,但部分老年人卻因為金融知識不足、風險意識不強,落入犯罪分子的詐騙陷阱,遭受了財產損失,影響了晚年幸福。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注意四類“投資誤區”。
誤區一:跟風投資。有些老年人“投資理財看鄰居”,別人炒股他炒股,別人買基金他買基金,別人買哪種理財他買哪種。老年人在投資渠道上切莫跟風,投資要做到清醒、理性、不盲從,否則一輩子的積蓄可能會付之東流。
誤區二:盲目投資。有些老年人面對市場上花樣繁多的金融產品不知如何選擇,容易被一些巧舌如簧的人員欺騙,在不怎么了解產品的情況下盲目投資,造成資金損失。在購買金融產品時,一定要仔細了解產品背后的運作模式、風控措施等,不可盲目、被動。
誤區三:貪利投資。近年來,社會上有些不法分子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進行集資詐騙,不少老年人因貪圖高利被騙而導致血本無歸。集資詐騙通常虛構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極易發生卷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
誤區四:借錢投資。有些老年人誤將投資與賺錢直接對等起來,認為只要花錢投資就一定能掙到錢,催生借錢投資、杠桿炒股等高風險行為,一不小心就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嚴重影響正常家庭生活。老年人投資切記量力而行,從自身的經濟實力出發,避免高于自身能力的風險投資行為。
為維護財產安全、護航幸福晚年,北京銀保監局提示老年消費者科學理性投資理財,做好功課再掏腰包。牢記以下口訣,護好自己的“養老錢”:
高利誘惑不可信,不懂業務要遠離。
投資不能太大意,需和家人共商議。
收益風險成正比,一夜暴富是陷阱。
正規渠道買產品,不與個人簽協議。
一是學習金融知識,增強風險識別能力。老年消費者要多參加正規金融機構等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的線上線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活動,多學習金融知識,增強風險識別能力,提高警惕性。牢記投資是有風險的,面對投資項目不聽信、高息誘惑不盲信、熟人承諾不輕信。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不要帶著賭博心理冒險“入局”。
二是科學理性投資,抵御誘惑不貪高利。老年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念,做好資金規劃,如,用于家庭日常開銷或應對突發事件的錢不能拿來投資。購買理財前應到銀行網點或登錄手機銀行自主進行風險測評,根據風險測評結果,購買等于或低于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理財產品。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別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
三是選擇正規機構,多與家人商量。老年消費者購買理財投資產品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可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或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咨詢辦理。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途徑進行信息核實、辨別真偽,不要盲目購買。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防范被不法分子詐騙侵害。警惕非正規機構的過度營銷攬客行為,不輕信他人、不沖動投資。
四是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個人信息外泄。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慎重簽署合同,不在空白合同中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以防個人信息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對陌生號碼、陌生鏈接、陌生賬號提高警惕,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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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金融業務名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的套路貸以及非法集資等問題被高度關注,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此外,強制捆綁搭售、誤導銷售、砍頭息等“套路”行為也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比如在貸款產品營銷中,有息費不透明、虛假宣傳、莫名收費等類似“套路貸”行為;在保險營銷中,有以“首月0元”“免費保障”等為噱頭的誤導投?!疤茁繁!毙袨?。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2年首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此類侵害金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的“套路”行為。
一、片面信息披露、隱藏產品風險等“套路”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在貸款營銷中,要警惕類似“套路貸”的營銷宣傳行為,如息費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貸成本,不明示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等。有的借款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取了高額費用,所謂“零息”名不副實。比如借款人有的遭遇了砍頭息,有的貸款后發現還須支付擔保費、服務費、保險費等,真實的貸款成本很高。
在保險營銷中,保費交納前輕后重、層層遞增等“套路?!毙袨橐?/span>是以“優惠”之名進行誘導。比如片面宣傳“首月0元”“首月1元”“免費領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給人優惠錯覺,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此外,還有炒作“限售、限時、限量”,不如實、不準確介紹產品責任、功能和保險期間,或以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銷售誤導行為。有的消費者就因所謂“免費”“限時”等套路,被誤導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險產品。
二、互聯網界面設置暗藏“套路”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當前,通過互聯網購買金融產品、使用金融服務已十分普遍。部分機構在互聯網頁面中暗藏各種“套路”,給消費者自主選擇設置障礙,使一些對智能設備使用不熟悉的老年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風險定價不敏感的消費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費觀念的消費者更容易被“套路”。
比如,在購物、媒體、社交、游戲等互聯網場景中借貸產品廣告泛濫,平臺直接提供貸款服務或為貸款業務引流以完成流量變現,在產品推廣、展示或支付等環節誘導消費者優先使用消費信貸。又如,一些互聯網保險營銷廣告界面設置不規范、不清晰,在頁面中誘導消費者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此外,還有平臺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進行捆綁搭售,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
三、互聯網貸款營銷不當誘導“套路”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一些機構或平臺基于自身大數據資源優勢對消費者行為數據進行分析和濫用,引導甚至操縱消費者需求,比如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情況,一味地誘導消費者借貸、負債、超前消費,這種利用優勢地位不當誘導消費者的行為,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四、套路貸、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套路”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套路貸、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也不斷變換馬甲,打著金融創新、金融服務等名義,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比如,有套路貸打著“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義,用提供就業、培訓、醫美等服務作偽裝,在校學生、求職人群或盲目追求高消費人群等更易上當受騙。也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財”“代理退?!钡让x招攬生意,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險去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暗藏集資詐騙風險。還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債權債務人群急于解困、收回資金的心理,打著債事化解、債事咨詢服務等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實則是真收費,假代還的非法集資或金融詐騙。
針對上述風險或問題,中國銀保監會不斷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聯動相關單位齊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線、漠視群眾利益行為。此外,從廣大消費者角度,如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防止“套路”營銷行為侵害自身權益,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作出以下提示。
一、警惕隱瞞風險、模糊費用等虛假宣傳套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需求購買金融產品。所有貸款產品均應明示貸款年化利率;保險產品應載明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費繳納、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消費者應從正規機構、規范渠道,根據自身需求和消費能力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警惕營銷中掩飾風險、隱瞞息費等行為,不要僅因為“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宣傳套路而輕率購買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產品。
二、警惕過度負債風險,合理合規使用個人消費信用貸款。借貸有成本,應堅持適度負債、理性消費觀念,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不要無節制地超前消費和過度負債。在不超出自身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樹立誠信意識,不違規將分期、小額信貸等個人消費信用貸款用于理財、投資、購房、還貸等非消費領域,避免“以貸養貸”“以卡養卡”。更要遠離打著“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目的校園貸、不法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
三、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侵害,謹慎對待簽字、授權等重要環節,選擇合理合法途徑維權。提高保護自我合法權益的意識,謹慎對待簽字、授權、付費等重要環節。注意閱讀合同條款,確保自己了解所簽署或授權的金融服務協議內容。對產品或服務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正常投訴渠道反映,不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惡意投訴,更不要輕信“退保理財”等說辭。
四、警惕“債事服務”等名義的詐騙侵害,正確看待、依法解決債務問題。不被“解債上岸”等說辭迷惑,防范打著債務化解名義的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的二次侵害。一旦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舉報。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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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保險消費者,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購買保險產品或接受相關服務時,可登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http://iir.circ.gov.cn)查詢核驗相關機構的經營資格。保險公司也應當審慎選擇合作機構,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活動。
一、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資格網上查詢方式
(一)查詢路徑
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資格可由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查詢,網址為http://iir.circ.gov.cn。該網址也可由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的“在線服務”—“中介機構查詢”界面進入。
(二)查詢方法
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查詢”界面按要求輸入機構名稱或機構編碼即可查詢機構資格。
二、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信息提示(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提示信息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取得監管部門經營保險專業代理業務或保險經紀業務許可的法人機構名稱。
二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在監管部門完成經營保險公估業務備案的法人機構名稱。
三是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仍未在監管部門規定的監管信息系統中登記相關信息并按規定進行公開披露的分支機構名稱。
信息提示內容請點擊藍色鏈接《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信息提示》。
說明:因統計口徑和時點差異,附表信息可能不完整或發生更新變化。實時完整信息請查詢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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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國銀保監會就“代理退?!钡葋y象發布了相關風險提示。當前,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薄按砭S權”名義招攬生意,聲稱可幫助消費者“全額退?!薄靶迯驼餍拧薄敖鉀Q債務”“全額免息”,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辦理退保、免息等事項。此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擠占正常投訴維權渠道和資源,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社會穩定。為此,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6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遠離“代理退?!薄按砭S權”不法行為侵害,防范警惕以下風險。
一是虛假承諾、偽造證據等不法手段阻礙消費者正常維權。不法分子為了謀取利益冒充監管部門、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騙取信任,謊稱可辦理全額退保、逃廢債務、修復征信等事宜,誘導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后,用編造事實、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手段進行惡意投訴,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不僅侵占消費者正當的投訴維權渠道和資源,阻礙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效溝通,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二是危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暗藏集資詐騙風險。“代理維權”以“維權”之名行“牟利”之實,如鼓動保險消費者退保正常的保險合同,并收取高額“代理維權”手續費,退保后還會誘導消費者“退舊買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暗藏集資詐騙風險。此外,消費者如受蒙騙退保正常的保險合同,不僅喪失風險保障,未來再次投保時,由于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的風險。消費者一定要對此類不法行為提高警惕。
三是危害消費者信息安全權。不法代理維權組織取得消費者委托后,會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個人信息存在被惡意使用、違法泄露或買賣等風險。個人信息泄露后患無窮,可能使消費者蒙受損失,危害消費者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范詐騙分子以“解決債務”“修復征信”等說辭騙取銀行卡賬戶、密碼、驗證碼等信息進行盜刷或轉賬的風險。
不法“代理維權”“代理退?!憋L險高、危害大,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根據自身需求理性消費金融產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一是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防范非法代理維權侵害。消費者對金融產品或服務有疑問,應通過正規渠道提出合理訴求:可以直接與金融機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行業糾紛調解組織化解,或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钡奶摷俪兄Z,拒絕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惡意投訴。
二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說辭誘導。消費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識,了解金融產品或服務內容,根據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購買合適的產品,樹立理性消費觀念。比如,購買保險產品要符合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經濟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貸款類產品應考慮借貸成本和還款能力,投資理財產品應符合自身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
三是防范非法代理維權給個人信息安全埋下隱患。消費者要注重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將銀行卡、身份證、保險合同等重要單證輕易轉交他人,以免被惡意使用或非法買賣,給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隱患。如果發現合法權益受到不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反映,保護自身權益。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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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網絡場景中,時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費保障”“抽獎獲取”等互聯網保險產品廣告頁面出現,有的消費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便被“免費”誘導而投保。這種營銷引流模式存在誘導營銷、信息披露不當等問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易引發消費糾紛或投訴。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5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清晰地認識到“免費”是誘導,極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風險。
從保險產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費保障”等宣傳未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從監管要求看,保險險種的條款和費率,應當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或批準?!笆自?元”類的銷售宣傳行為,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從營銷方式看,營銷片面強調“首月0元”,卻未對保費繳納整體情況、保險責任等重要內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廣告界面設置不規范,故意誘導消費者勾選“購買”“領取”“自動續費”等選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誘導銷售等風險,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注意以下事項,做到明明白白買保險,清清楚楚享保障。
一、因需購買保險產品,不被“免費”迷惑
在瀏覽保險營銷宣傳頁面時,注意了解發布營銷廣告主體、保險產品承保機構,看清保險產品類型、保障內容和收費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選購,不被“免費”營銷宣傳誘導購買了本不需要的產品。如對宣傳界面內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隨意填寫個人信息或同意授權辦理等操作,防范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知悉保險合同內容,了解條款信息再簽約
消費者如確有投保需求,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對于未能明確展示保險合同條款等重要內容的銷售頁面,不隨意點擊確認。著重了解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金額、保費繳納、風險提示、客戶告知、投保須知、續保條件、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和退保損失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尤其是線上簽約投保時千萬不要圖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應客觀如實地反饋有關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實告知而影響保險合同效力。消費者隱瞞真實狀況投保,如發生保險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險賠償,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總之,消費者購買保險應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與保險公司訂立相應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投保人支付保費,保險公司在發生合同約定事故時承擔經濟補償或給付的義務。不被“免費”誘導,以防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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